附 錄 2

以 「 地 盤 使 用 模 式 2 」 把 地 積 比 率 換 算 為 人 口 密 度  (只供參考)

「 地 盤 使 用 模 式 2 」 是 一 套 電 腦 程 式 , 採 用 有 關 地 盤 或 面 積 的 特 定 數 值 作 為 主 要 變 數 , 把 建 築 物 密 度 和 人 口 數 字 互 為 換 算 。圖 A 2 所 示 為 輸 入 數 據 電 腦 屏 幕 的 情 況 , 屏 幕 上 的 標 示 方 格 是 為 各 項 變 數 所 設 , 供 輸 入 已 知 或 假 設 數 值 的 。 大 部 分 主 要 指 標 均 訂 有 預 設 值 , 倘 若 單 位 面 積 、 每 單 位 人 口 , 以 及 政 府 、 機 構 或 社 區 設 施 達 致 界 限 水 平 , 電 腦 程 式 會 顯 示 其 他 可 行 的 數 值 以 供 選 擇 。

須 輸 入 的 數 值 包 括 :

a ) 單 位 面 積 ( 平 均 每 單 位 的 總 樓 面 面 積 )

  • 有 兩 種 輸 入 方 法 可 供 選 擇 : 以 手 動 輸 入 具 體 的 數 值 , 或 輸 入 按 照 擬 議 面 積 劃 分 的 單 位 數 目 百 分 率 。

  •  

    b ) 社 區 中 心

  • 社 區 中 心 的 需 求 量 , 可 能 受 附 近 地 盤 已 建 有 或 計 劃 興 建 的 同 類 設 施 數 目 所 影 響 , 電 腦 程 式 於 是 提 供 了 下 列 三 個 選 擇 :

    • 不 論 人 口 多 寡 均 納 入 考 慮

    • 不 論 人 口 多 寡 均 不 納 入 考 慮

    • 容 許 模 式 採 用 界 限 數 值

     

    c ) 學 校

  • 有 兩 種 輸 入 方 法 可 供 選 擇 : 以 手 動 輸 入 具 體 的 界 限 數 值 , 或 輸 入 都 會 區 或 新 市 鎮 適 用 的 界 限 數 值 。

  •  

    d  )  地 盤 總 面 積 ( 平 方 米 ) 

     

    e  )  不 計 算 在 內 的 面 積 ( 平 方 米 )

    • 屬 地 盤 總 面 積 涵 蓋 範 圍 內 , 但 並 非 在 地 盤 發 展 面 積 內 界 定 的 任 何 用 途 或 地 方 ( 例 如 斜 坡 、 非 附 屬 政 府 、 機 構 或 社 區 設 施 ) 的 地 盤 面 積 。

     

    f  )  路 面 用 地

    • 須 作 區 內 道 路 用 途 而 不 屬 於 道 路 部 分 的 地 盤 發 展 面 積 百 分 率 。

     

    g  )  人 口 目 標

     

    h  )  休 憩 用 地

  • 在 地 盤 內 每 100000人 須 提 供 以 公 頃 計 的 休 憩 用 地 面 積 。

  •  

    圖 A - 2 輸 入 數 據 電 腦 屏 幕

    i ) 每 單 位 人 口

  • 有 兩 種 輸 入 方 法 可 供 選 擇 : 以 手 動 輸 入 具 體 數 值 , 或 選 取 全 港 、 港 島 、 九 龍 、 新 市 鎮 或 新 界 的 平 均 值 。

  •  

    j ) 計 劃 年 份

  • 輸 入 預 期 首 次 入 住 單 位 的 年 份 ( 至 二零零一 年 ) 。 倘 若 選 取 的 是 面 積 平 均 值 , 這 個 年 份 數 字 將 決 定 所 選 取 的 每 單 位 人 口 的 下 降 率 。

  •  

    k ) 發 展 類 別

  • 輸 入 層 數 較 多 和 層 數 較 少 的 樓 宇 內 住 宅 單 位 所 佔 比 率 , 倘 若 選 取 的 是 面 積 平 均 值 , 這 個 比 率 數 字 將 對 所 選 取 的 每 單 位 人 口 有 所 影 響 。

  •  

    l ) 地 積 比 率

    輸 入 電 腦 屏 幕 的 數 據 會 在 適 當 情 況 下 , 顯 示 「 地 盤 使 用 模 式 」 按 照 輸 入 數 據 計 算 所 得 的 主 要 參 數 :

    • 單 位 面 積 ( 平 均 每 單 位 總 樓 面 面 積 )

    • 每 單 位 人 口

    • 住 用 樓 面 面 積 入 住 率

    • 地 盤 發 展 面 積

    • 地 盤 淨 面 積

    圖 A 3 所 示 為 輸 出 數 據 電 腦 屏 幕 的 情 況 , 顯 示 應 用 於 個 別 地 盤 的 「 地 盤 使 用 模 式 2 」 所 輸 出 的 數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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