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合规格的申请前查询应包括发展计划和相关的技术评估(按情况需要),并提供合理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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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图(以分区计划大纲图作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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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图(以测量图作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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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段索引图(包括地段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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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包括布局设计图/总纲发展蓝图、楼宇平面图、截视图、立视图、主要发展参数一览表(例如:地盘面积、总楼面面积、地积比率、建筑物高度、上盖面积、分层住宅/单位数目、交通和停车位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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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计划的理据和规划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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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情况而进行的技术评估/检讨的初步结果,或拟进行的技术评估项目清单,请参考以下清单:
(注:技术评估的要求会视乎拟议发展的规模、性质、用途地带及潜在影响而定。有关不同发展计划通常所需进行的技术评估类型及范围的详情,请参阅城市规划委员会「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第16条提出规划许可申请」申请须知的附件B。)- 环境影响评估/环境评估
- 就车辆而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估/交通检讨
- 就行人而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估
- 视觉影响评估/视觉评核
- 景观影响评估
- 岩土规划检讨报告
- 排水影响评估/排水建议
- 排污影响评估
- 定量/定性风险评估
- 消防装置建议
- 供水影响评估
- 就集水区进行的评估
- 空气流通评估/空气流通评核
项目倡议者可在不提交完整发展计划和上述主要资料的情况下,就发展计划的具体方面寻求建议,例如技术评估中拟采用的假设/方法(例如视觉影响评估中拟采用的观景点)或土地混合使用的情况。此类查询将视为一般查询,而非申请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