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用途 2021

香港土地用途 2021
 
類別 大約面積 (平方公里)
住宅

私人住宅(註釋一)

公營房屋(註釋二)

鄉郊居所(註釋三)

27

17

35

商業 商業 / 商貿和辦公室 5
工業

工業用地

工業邨 / 科技園

貨倉和露天貯物

6

3

17

機構 / 休憩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休憩和康樂(註釋四)

25

29

運輸

道路和運輸設施

鐵路

機場

港口設施

47

4

13

4

其他市區或已建設土地

墳場 / 殯殮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

空置 / 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其他

9

9

22

12

農業

農地

魚塘 / 基圍

49

16

林地 / 灌叢 / 草地 / 濕地

林地

灌叢

草地

紅樹林 / 沼澤(註釋五)

290

255

180

6

荒地

劣地

岩岸

2

4

水體

水塘

河道和明渠

25

6

總計 1117
土地面積分析

備註:

香港土地用途是對香港土地用途一個概括的展示。有關的土地用途數據已根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衛星圖像(©AIRBUS DS 2021)、截至二零二一年年底規劃署內部調查所得的測量資料,以及各政府部門的其他相關資料而更新。土地用途的面積為大約面積,單位為平方公里。數據並非設計作精密分析或計算用途。由於部分土地用途分類的定義和方法不時更新,所以年內的數字未必能與往年直接比較。

註釋:
  1. 包括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資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除外)。
  2. 包括資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
  3.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4. 包括公園、運動場、遊樂場和康樂設施。
  5. 包括高水位線下的紅樹林和沼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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