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用途 2021
類別 | 大約面積 (平方公里) | |
住宅 |
私人住宅(註釋一) 公營房屋(註釋二) 鄉郊居所(註釋三) |
27 17 35 |
商業 | 商業 / 商貿和辦公室 | 5 |
工業 |
工業用地 工業邨 / 科技園 貨倉和露天貯物 |
6 3 17 |
機構 / 休憩 |
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 休憩和康樂(註釋四) |
25 29 |
運輸 |
道路和運輸設施 鐵路 機場 港口設施 |
47 4 13 4 |
其他市區或已建設土地 |
墳場 / 殯殮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 空置 / 正在進行建築工程的土地 其他 |
9 9 22 12 |
農業 |
農地 魚塘 / 基圍 |
49 16 |
林地 / 灌叢 / 草地 / 濕地 |
林地 灌叢 草地 紅樹林 / 沼澤(註釋五) |
290 255 180 6 |
荒地 |
劣地 岩岸 |
2 4 |
水體 |
水塘 河道和明渠 |
25 6 |
總計 | 1117 |
土地面積分析
備註:
香港土地用途是對香港土地用途一個概括的展示。有關的土地用途數據已根據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衛星圖像(©AIRBUS DS 2021)、截至二零二一年年底規劃署內部調查所得的測量資料,以及各政府部門的其他相關資料而更新。土地用途的面積為大約面積,單位為平方公里。數據並非設計作精密分析或計算用途。由於部分土地用途分類的定義和方法不時更新,所以年內的數字未必能與往年直接比較。
註釋:
- 包括私人發展商發展的住宅用地(村屋、資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除外)。
- 包括資助房屋和臨時房屋區。
- 包括村屋和臨時搭建物。
- 包括公園、運動場、遊樂場和康樂設施。
- 包括高水位線下的紅樹林和沼澤。
- 請按此連結下載香港土地用途的開放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