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主要意見及回應

 

5.1     簡 介

5.1.1     這 一 節 將 會 詳 細 闡 述 在 諮 詢 期 間 提 出 的 主 要 意 見 。 這 些 意 見 將 按 主 題 分 類 。 提 出 該 意 見 的 人 士 則 以 簡 稱 代 表 , 並 與 附 件 E 所 列 載 的 意 見 索 引 互 相 參 照 。 每 個 事 項 的 回 應 , 均 在 各 項 主 要 意 見 之 下 闡 述 。 

5.2     公 眾 參 與 研 究

5.2.1     由 於 「 諮 詢 摘 要 」 和 第 一 階 段 諮 詢 的 主 題 都 是 技 術 性 的 事 項 , 部 份 諮 詢 者 ( TPB/FGW ) 關 注 到 公 眾 人 士 可 能 會 較 難 掌 握 。 此 外 , 諮 詢 者 亦 建 議 利 用 更 多 方 法 , 例 如 於 報 章 刊 登 廣 告 , 讓 這 項 研 究 更 廣 為 大 眾 知 悉 。 

回 應

5.2.2     這 項 研 究 的 初 步 階 段 , 主 要 是 處 理 有 關 研 究 方 法 等 屬 於 理 論 性 和 技 術 性 的 事 項 。 「 諮 詢 摘 要 」 包 涵 了 較 多 技 術 資 料 , 是 為 各 關 注 團 體 及 人 士 而 編 製 的 。 由 於 公 眾 不 一 定 具 有 完 全 了 解 該 題 材 所 必 要 的 技 術 知 識 , 因 此 , 研 究 小 組 以 較 淺 白 的 語 言 編 製 了 一 份 「 資 料 小 冊 」 , 並 放 置 於 各 個 民 政 事 務 處 、 公 共 圖 書 館 和 規 劃 署 的 規 劃 資 料 查 詢 處 , 以 方 便 公 眾 人 士 對 這 項 研 究 的 認 識 和 參 與 。 研 究 小 組 同 意 會 在 下 一 階 段 的 諮 詢 中 , 進 一 步 推 廣 這 項 研 究 。

5.3    研 究 範 圍 與 目 的

研 究 範 圍

5.3.1     諮 詢 者 曾 在 專 題 工 作 坊 上 提 及 , 這 項 研 究 應 該 顧 及 南 中 國 的 景 觀 , 以 及 與 毗 鄰 的 深 圳 地 區 在 景 觀 上 的 延 續 。

5.3.2     此 外 , 亦 有 諮 詢 者 在 專 題 工 作 坊 上 問 及 , 市 區 和 郊 野 的 景 觀 會 否 共 用 同 一 套 研 究 準 則 , 以 及 這 項 研 究 會 否 較 專 注 於 某 些 較 敏 感 的 景 觀 。 

回 應

5.3.3     由 於 這 項 研 究 的 目 的 , 是 評 審 香 港 的 景 觀 資 源 , 因 此 只 會 研 究 香 港 境 內 的 地 區 。 此 外 , 若 要 越 過 邊 境 進 入 中 國 大 陸 進 行 實 地 勘 察 , 亦 屬 不 可 行 。 然 而 , 在 勘 察 香 港 境 內 接 近 邊 界 的 地 區 時 , 研 究 將 會 顧 及 深 圳 的 外 貌 對 香 港 景 觀 的 影 響 。

5.3.4     這 項 研 究 將 會 整 體 地 探 討 香 港 的 景 觀 , 因 此 研 究 範 圍 覆 蓋 全 港 。 市 區 和 郊 野 的 景 觀 都 會 用 同 一 套 研 究 準 則 處 理 , 而 研 究 小 組 亦 不 會 專 注 於 某 些 地 區 的 景 觀 ( 另 參 閱 5.6.2 段 ) 。

這 項 研 究 與 其 他 相 關 研 究 的 關 係

5.3.5     在 簡 介 會 上 經 常 被 提 出 的 一 個 意 見 , 是 關 於 這 項 研 究 與 其 他 於 近 期 完 成 或 仍 在 進 行 的 類 似 研 究 的 關 係 , 例 如 下 列 各 個 研 究 : 

回 應

5.3.6    當 相 關 的 研 究 接 近 完 成 階 段 , 而 且 有 可 應 用 的 結 果 時 , 我 們 將 會 加 以 參 考 。 

5.4    研 究 方 法

背 景 資 料 和 研 究

5.4.1     研 究 小 組 在 制 訂 最 佳 研 究 方 法 時 , 檢 討 了 六 個 相 關 的 海 外 研 究 , 其 中 包 括 英 國 、 美 國 、 新 西 蘭 和 印 尼 。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特 別 就 研 究 歷 史 、 天 然 和 文 化 價 值 的 景 觀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 詢 問 選 擇 這 些 研 究 個 案 的 理 由 。 

5.4.2     此 外 , 部 份 諮 詢 者 推 薦 了 一 批 有 關 識 別 本 地 景 觀 特 色 和 具 景 觀 價 值 地 區 的 書 藉 和 文 章 ( A8 / A9 ) 。 

回 應

5.4.3     選 擇 研 究 個 案 的 目 的 , 是 汲 取 在 世 界 其 他 地 區 有 用 的 經 驗 , 並 盡 量 參 考 與 香 港 情 況 相 近 的 景 觀 研 究 。 美 國 和 英 國 是 在 研 究 景 觀 資 源 方 面 ( 包 括 歷 史 、 天 然 和 文 化 景 觀 ) , 歷 史 最 悠 久 和 經 驗 最 豐 富 的 國 家 , 因 此 有 關 的 個 案 研 究 都 在 該 兩 個 國 家 內 找 尋 。 然 而 , 除 了 印 尼 之 外 , 亞 太 區 並 沒 有 景 觀 資 源 研 究 方 面 的 詳 細 資 料 。 至 於 選 擇 新 西 蘭 的 原 因 , 是 由 於 該 國 擁 有 一 套 已 經 發 展 得 很 好 的 景 觀 資 源 研 究 系 統 , 而 且 這 些 研 究 包 括 了 海 岸 和 都 市 近 郊 地 區 , 與 香 港 的 情 況 相 似 。 

5.4.4     至 於 諮 詢 者 ( A8 / A9 ) 所 提 供 的 參 考 文 獻 , 研 究 小 組 會 加 以 參 考 。  

以 立 體 角 度 看 待 景 觀

5.4.5     在 諮 詢 期 間 多 次 被 提 及 的 一 個 觀 點 , 是 有 關 景 觀 狀 況 應 以 立 體 的 方 式 考 慮 。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 A11 ) 認 為 , 一 幅 平 面 的 景 觀 特 色 圖 可 能 不 足 以 反 映 景 觀 的 真 正 特 徵 和 質 素 。 專 題 工 作 坊 的 參 加 者 亦 指 出 平 面 景 觀 特 色 圖 的 不 足 , 即 不 能 顯 示 景 觀 所 具 有 的 變 化 多 端 的 實 質 , 高 景 觀 價 值 地 點 的 視 野 被 遮 擋 , 以 及 附 近 地 區 景 觀 變 化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等 。 

回 應

5.4.6     研 究 將 會 如 諮 詢 者 提 到 , 把 景 觀 視 為 一 個 立 體 實 物 來 表 述 和 評 審 它 的 特 徵 。 研 究 小 組 會 在 實 地 勘 察 時 觀 察 景 觀 的 立 體 特 性 及 記 錄 當 地 景 觀 的 立 體 景 象 。 這 些 記 錄 當 地 立 體 情 況 的 資 料 會 被 輸 入 資 料 庫 , 用 以 制 訂 景 觀 特 色 圖 。 這 是 景 觀 研 究 的 一 貫 技 巧 。

5.5    初 步 觀 景 分 類

景 觀 分 類

5.5.1     這 項 研 究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中 , 最 重 要 的 地 方 是 把 不 同 景 觀 分 為 不 同 的 景 觀 特 色 區 和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一 位 成 員 認 為 , 每 一 處 地 方 都 具 有 獨 特 之 處 , 因 此 應 該 清 楚 解 釋 把 景 觀 分 類 的 需 要 及 理 由 。 

回 應

5.5.2     雖 然 把 不 同 景 觀 分 為 不 同 的 景 觀 特 色 區 和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並 非 評 審 景 觀 和 繪 製 景 觀 地 圖 的 唯 一 方 法 , 但 研 究 所 提 出 的 景 觀 分 類 方 法 卻 認 為 , 因 為 景 觀 類 形 是 由 地 質 、 地 形 、 地 貌 、 植 物 和 土 地 用 途 等 因 素 結 合 起 來 而 形 成 的 , 不 同 地 點 的 景 觀 便 可 根 據 共 通 特 性 歸 類 成 為 各 種 景 觀 類 形 。 這 套 方 法 形 成 了 一 個 切 實 可 行 的 架 構 , 可 以 用 作 評 審 變 化 多 端 的 景 觀 。 它 並 沒 有 否 定 每 一 處 景 觀 都 有 其 獨 特 性 , 因 為 按 照 這 個 方 法 , 每 一 處 景 觀 都 會 獨 立 地 進 行 評 審 的 。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5.5.3     在 諮 詢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的 期 間 , 諮 詢 者 問 及 研 究 所 提 出 的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是 否 香 港 特 有 。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認 為 ,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應 該 盡 量 採 用 能 夠 讓 人 望 文 生 義 的 名 稱 , 而 且 要 注 意 中 文 名 稱 和 英 文 名 稱 的 涵 義 可 能 會 有 細 微 的 差 別 。 香 港 園 林 建 築 師 學 會 亦 指 出 , 「 土 地 用 途 」 和 「 景 觀 」 是 有 不 同 涵 義 的 名 稱 , 必 須 加 以 區 分 。 

回 應

5.5.4     由 於 香 港 的 景 觀 別 具 特 色 ( 特 別 是 在 市 區 內 ) , 所 有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都 是 為 這 項 研 究 和 香 港 的 景 觀 而 制 訂 。 我 們 同 意 為 了 方 便 使 用 ,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的 名 稱 必 會 是 簡 單 明 確 , 同 時 又 能 說 明 該 類 形 的 要 點 , 並 能 分 別 出 不 同 類 形 之 間 的 細 微 差 別 。 這 些 名 稱 會 經 常 檢 討 , 務 求 它 們 變 得 更 為 易 懂 。 此 外 , 在 把 這 些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的 名 稱 翻 譯 成 中 文 時 將 會 很 小 心 , 避 免 造 成 混 淆 和 誤 解 。 至 於 現 時 景 觀 的 分 類 方 法 , 是 會 把 土 地 用 途 作 為 決 定 景 觀 特 徵 的 因 素 之 一 。

不 同 景 觀 之 間 的 分 界

5.5.5     兩 個 不 同 地 方 之 間 的 景 觀 , 通 常 都 是 逐 漸 地 過 渡 的 。 專 題 工 作 坊 上 便 有 參 加 者 詢 問 如 何 決 定 兩 個 景 觀 特 色 區 之 間 的 分 界 線 。 提 問 者 建 議 不 用 實 線 , 而 改 為 在 適 當 地 方 以 漸 變 顏 色 或 模 糊 線 來 反 映 景 觀 的 逐 漸 轉 變 。 

回 應

5.5.6     我 們 了 解 到 景 觀 是 連 續 不 斷 的 , 而 景 觀 特 徵 通 常 亦 不 會 突 然 轉 變 。 然 而 , 在 所 檢 視 過 的 研 究 個 案 之 中 , 標 準 的 做 法 都 是 以 一 條 實 線 來 標 示 出 兩 個 景 觀 特 色 區 之 間 的 分 界 線 。 為 了 明 確 易 認 , 這 種 分 界 線 通 常 都 會 沿 著 地 上 一 些 清 晰 可 認 的 特 徵 , 例 如 山 脊 、 道 路 、 樹 林 、 海 岸 、 圍 欄 或 排 水 道 等 。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大 小 規 模

5.5.7     部 份 諮 詢 者 對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大 小 表 示 關 注 。 郊 野 公 園 委 員 會 的 一 位 成 員 詢 問 , 較 為 混 雜 的 市 區 是 否 會 被 分 成 較 小 的 次 單 位 。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則 認 為 可 能 需 要 把 景 觀 特 色 細 分 為 更 小 的 組 成 部 份 , 以 便 識 別 出 個 別 的 景 觀 特 徵 , 並 形 成 式 樣 。 專 題 工 作 坊 的 參 加 者 和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的 成 員 亦 認 為 , 若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面 積 太 大 , 可 能 沒 法 展 現 足 夠 的 細 節 。 相 反 地 , 郊 野 公 園 委 員 會 的 一 名 成 員 卻 認 為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面 積 若 太 小 , 便 沒 法 展 現 較 廣 闊 的 式 樣 , 而 景 觀 內 部 的 聯 繫 亦 會 消 失 。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則 指 出 , 面 積 大 小 的 選 擇 , 將 會 影 響 研 究 結 果 是 否 可 應 用 在 評 估 景 觀 影 響 ( 屬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程 序 的 其 中 一 環 ) 及 其 成 效 。

回 應

5.5.8     研 究 的 構 思 是 以 5 公 頃 作 為 初 步 劃 分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參 考 。 這 亦 是 一 處 地 方 最 少 應 有 的 面 積 , 才 可 以 合 理 地 算 作 一 處 「 景 觀 」 。 若 將 這 個 面 積 再 縮 小 , 便 會 令 土 地 用 途 在 分 類 上 的 影 響 變 得 過 份 顯 著 。 然 而 , 研 究 小 組 亦 同 意 , 由 於 郊 區 的 景 觀 變 化 較 少 , 所 以 該 處 的 景 觀 特 色 區 面 積 可 以 較 大 ; 而 市 區 的 景 觀 變 化 較 多 ,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面 積 亦 相 應 較 小 ( 在 部 份 罕 有 的 情 況 下 可 以 略 小 於 5 公 頃 ) 。 此 外 , 我 們 亦 會 檢 討 次 區 域 層 面 的 景 觀 , 以 確 保 它 們 能 夠 充 份 反 映 範 圍 更 廣 的 式 樣 和 景 觀 內 的 聯 繫 。 至 於 這 項 研 究 的 結 果 如 何 應 用 於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 研 究 小 組 認 為 , 在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中 , 通 常 都 會 以 適 合 該 項 評 估 研 究 目 標 的 大 小 規 模 來 分 類 景 觀 / 視 覺 元 素 。 然 而 , 我 們 所 識 別 出 的 景 觀 特 色 區 和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 相 信 亦 可 應 用 於 部 份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中 。 

更 多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5.5.9   「 諮 詢 摘 要 」 初 步 建 議 了 67 個 地 區 層 面 的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 用 來 涵 蓋 全 港 的 不 同 景 觀 。 部 份 諮 詢 者 建 議 檢 討 這 份 名 單 , 務 求 涵 蓋 下 列 景 觀 : 

5.5.10  部 份 諮 詢 者 建 議 加 入 下 列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 

回 應

5.5.11   研 究 小 組 會 參 考 這 些 意 見 來 檢 討 初 步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的 名 單 , 並 會 對 所 有 建 議 增 加 的 類 形 詳 加 考 慮 。 然 而 , 只 有 面 積 較 大 和 可 被 清 楚 識 別 的 特 色 才 會 被 考 慮 納 入 名 單 內 。 上 述 建 議 中 , 有 部 份 面 積 較 小 , 將 適 合 定 為 景 觀 特 徵 而 非 景 觀 特 色 類 形 。 附 件 F 是 修 改 後 的 觀 景 特 色 類 形 暫 定 名 單 。 我 們 會 隨 著 實 地 勘 察 的 進 展 及 所 得 結 果 , 不 斷 檢 討 這 份 名 單 。 

5.6     景 觀 評 審

評 審 時 盡 量 減 少 主 觀

5.6.1     在 諮 詢 期 間 所 收 到 的 意 見 中 , 一 個 受 到 普 遍 關 注 的 題 目 , 是 在 判 斷 景 觀 價 值 時 所 涉 及 的 主 觀 成 份 , 特 別 是 在 評 審 個 別 特 色 時 , 例 如 建 築 物 或 「 礙 眼 東 西 」( ACE / HKIEIA / HKIP / FGW ) 。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和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更 進 一 步 指 出 , 需 要 清 楚 界 定 評 審 準 則 來 盡 量 減 少 主 觀 成 份 。 香 港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學 會 則 建 議 設 立 一 個 由 適 當 的 合 資 格 專 業 人 士 組 成 的 特 別 委 員 會 , 為 評 審 提 供 意 見 。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及 其 他 諮 詢 者 ( HKIP / FGW ) 認 為 , 評 審 不 應 只 反 映 專 業 人 士 的 價 值 觀 , 亦 應 該 反 映 公 眾 的 價 值 觀 。 部 份 諮 詢 者 認 為 可 以 進 行 一 個 公 眾 觀 感 調 查 來 了 解 公 眾 的 價 值 觀 ( HKILA / FGW ) 。 環 境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一 名 成 員 則 建 議 用 金 錢 價 值 , 亦 即 以 人 們 為 了 保 持 景 觀 不 受 影 響 而 願 意 付 出 的 金 額 來 量 度 景 觀 的 價 值 。 

回 應

5.6.2     這 項 研 究 建 議 採 用 四 個 評 審 準 則 , 即 景 觀 的 特 徵 、 狀 況 、 對 環 境 改 變 的 敏 感 度 和 價 值 。 有 關 應 用 和 解 釋 這 些 準 則 的 技 術 指 引 已 刊 載 於 第 二 號 技 術 報 告 中 。 該 報 告 可 於 規 劃 署 的 網 站 上 瀏 覽 。 景 觀 的 評 審 程 序 中 , 難 免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主 觀 性 。 然 而 , 這 並 不 表 示 有 關 的 判 斷 是 隱 晦 、 隨 意 或 不 理 性 。 評 審 程 序 的 重 要 原 則 是 , 所 有 價 值 判 斷 都 由 曾 受 訓 練 的 專 業 人 員 , 以 符 合 下 列 準 則 而 作 出 :

5.6.3     這 些 判 斷 將 透 過 廣 泛 的 公 眾 諮 詢 及 討 論 , 謀 求 達 成 共 識 。 

5.6.4     世 界 上 其 他 地 方 的 景 觀 研 究 , 有 時 候 亦 會 利 用 公 眾 意 見 調 查 方 式 收 集 公 眾 對 景 觀 價 值 的 觀 感 。 然 而 , 從 學 術 文 獻 中 可 見 , 這 類 調 查 能 否 有 意 義 地 量 度 出 公 眾 意 見 , 仍 然 備 受 質 疑 。 

5.6.5     以 金 錢 價 值 來 衡 量 景 觀 價 值 有 難 以 克 服 的 實 際 困 難 。 具 體 而 言 , 差 不 多 每 一 處 景 觀 都 是 獨 一 無 二 的 ( 因 此 沒 法 與 其 他 景 觀 作 有 意 義 的 比 較 ) 。 此 外 , 有 很 多 因 素 影 響 人 們 願 意 為 一 片 土 地 付 出 多 少 代 價 , 因 而 亦 影 響 其 價 值 , 例 如 它 的 位 置 、 已 獲 准 的 土 地 用 途 、 天 然 資 源 的 價 值 等 。 若 要 將 一 片 土 地 的 審 美 價 值 從 這 些 因 素 中 分 離 , 亦 有 實 際 困 難 。

不 同 評 審 準 則 的 相 對 比 重

5.6.6     郊 野 公 園 委 員 會 和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亦 問 及 不 同 評 審 準 則 之 間 的 關 係 , 以 及 是 否 會 為 它 們 引 入 任 何 相 對 比 重 。

回 應

5.6.7     每 項 評 審 準 則 對 這 項 研 究 都 有 不 同 的 作 用 。 每 項 準 則 的 評 審 結 果 都 沒 法 與 其 他 準 則 的 評 審 結 果 比 較 , 因 此 亦 沒 法 加 上 任 何 相 對 比 重 。 

評 審 景 觀 形 成 過 程

5.6.8     這 項 研 究 主 要 是 針 對 景 觀 的 外 貌 。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則 建 議 應 該 考 慮 評 審 形 成 景 觀 的 天 然 過 程 , 例 如 陸 地 和 水 中 的 天 然 體 系 的 影 響 。 一 名 諮 詢 者 ( A2 ) 更 進 一 步 認 為 , 在 評 審 景 觀 時 , 重 要 的 是 明 白 那 些 令 景 觀 轉 變 的 原 動 力 , 並 把 它 們 納 入 評 審 之 中 。 

回 應

5.6.9     研 究 小 組 亦 認 同 生 態 和 自 然 過 程 對 景 觀 形 成 的 重 要 性 。 這 些 過 程 通 常 都 在 有 關 生 態 和 文 化 遺 產 的 研 究 中 得 以 反 映 。 現 時 這 項 研 究 的 焦 點 將 集 中 在 景 觀 的 視 覺 效 果 , 亦 會 對 形 成 香 港 景 觀 的 各 種 過 程 進 行 概 括 的 探 討 。 此 外 , 亦 會 在 進 行 景 觀 評 審 時 , 分 析 已 規 劃 和 已 落 實 的 主 要 發 展 項 目 , 並 評 估 該 景 觀 的 狀 況 和 對 潛 在 變 化 的 敏 感 程 度 , 藉 此 識 別 日 後 可 能 做 成 轉 變 的 原 動 力 。 景 觀 特 色 圖 的 更 新 , 亦 將 可 識 別 出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轉 變 。

景 觀 的 保 護 / 改 善

5.6.10   郊 野 公 園 委 員 會 、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和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都 問 及 這 項 研 究 會 否 找 出 礙 眼 的 景 觀 , 或 需 予 保 護 或 改 善 的 天 然 及 文 化 景 觀 ( 即 「 具 潛 質 的 景 觀 區 」 ) 。 一 位 諮 詢 者 以 主 要 的 排 水 明 渠 為 例 , 認 為 它 們 有 潛 質 被 發 展 為 類 似 濕 地 的 生 態 系 統 ( A6 ) 。 

回 應

5.6.11   這 項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 是 要 確 定 香 港 現 有 景 觀 資 源 的 基 本 狀 況 , 卻 並 不 包 括 訂 定 具 有 特 殊 價 值 的 景 觀 。 然 而 , 若 有 需 要 , 景 觀 特 色 圖 及 研 究 結 果 將 有 足 夠 的 資 料 作 為 識 別 用 途 。 這 項 研 究 的 建 議 部 份 , 亦 會 包 括 一 些 適 用 於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一 般 管 理 策 略 , 以 便 提 升 景 觀 的 最 大 潛 質 , 但 具 體 的 計 劃 或 改 善 方 案 將 不 會 提 及 。

景 觀 罕 見 程 度

5.6.12   香 港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學 會 提 出 以 罕 見 程 度 作 為 衡 量 價 值 的 可 能 標 準 , 並 探 討 如 何 判 斷 景 觀 的 罕 見 程 度 。 

回 應

5.6.13   罕 見 程 度 這 個 題 目 會 在 評 審 過 程 中 , 作 為 評 審 景 觀 價 值 ( 地 方 感 ) 的 其 中 一 個 條 件 而 加 以 考 慮 。 景 觀 罕 見 程 度 可 參 照 地 區 、 國 家 或 全 球 狀 況 加 以 評 估 。 

景 觀 對 環 境 改 變 的 敏 感 度

5.6.14   景 觀 對 環 境 改 變 的 敏 感 度 是 這 項 研 究 建 議 的 其 中 一 項 評 審 準 則 。 部 份 諮 詢 者 ( HKILA / HKIEIA ) 認 為 , 景 觀 對 環 境 改 變 的 敏 感 度 是 對 應 觀 察 者 在 那 個 比 例 範 圍 觀 察 該 景 觀 。

回 應

5.6.15   任 何 景 觀 對 環 境 改 變 的 敏 感 度 , 都 會 劃 一 地 以 景 觀 特 色 區 作 為 評 審 對 象 。 

識 別 景 色 優 美 的 視 點 和 路 線

5.6.16   郊 野 公 園 委 員 會 、 環 境 諮 詢 委 員 會 、 香 港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學 會 、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和 其 他 諮 詢 者 ( A8 / FGW ) 提 出 的 一 個 共 同 題 目 , 就 是 視 點 和 路 線 與 景 觀 的 欣 賞 。 他 們 希 望 知 道 這 項 研 究 會 否 識 別 出 一 些 「 觀 賞 優 美 景 色 的 地 點 」 、 「 策 略 性 觀 景 廊 」 或 「 景 色 優 美 的 路 線 」 。

回 應

5.6.17   這 項 研 究 並 不 包 括 全 面 地 識 別 景 色 優 美 的 視 野 或 觀 景 廊 。 這 種 工 作 需 要 另 外 進 行 更 詳 細 的 研 究 , 以 便 確 立 篩 選 視 點 和 重 要 性 的 準 則 。 然 而 , 若 發 現 一 些 已 知 而 足 以 顯 著 地 影 響 景 觀 特 徵 的 重 要 觀 賞 點 ( 如 太 平 山 或 鳳 凰 山 等 ) , 便 會 在 該 景 觀 特 色 區 內 加 以 說 明 。  

景 觀 價 值 與 生 態 及 文 化 遺 產 價 值 之 間 的 關 係

5.6.18   景 觀 通 常 都 與 生 態 和 文 化 遺 產 事 宜 扯 上 關 係 。 郊 野 公 園 委 員 會 建 議 在 這 項 研 究 中 納 入 一 項 生 態 價 值 評 估 。 同 樣 地 , 在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和 香 港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學 會 的 簡 介 會 上 , 以 及 在 專 題 工 作 坊 上 , 參 加 者 亦 想 知 道 在 景 觀 評 審 時 能 夠 有 多 大 程 度 反 映 生 態 和 文 化 遺 產 價 值 。

回 應

5.6.19   景 觀 與 生 態 和 文 化 遺 產 之 間 肯 定 是 有 關 連 的 。 然 而 , 這 項 研 究 著 重 土 地 的 外 貌 和 視 覺 上 的 特 徵 。 生 態 上 和 文 化 遺 產 上 的 特 點 , 只 會 在 它 們 在 視 覺 上 影 響 景 觀 時 才 會 被 納 入 ( 例 如 一 座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建 築 物 在 郊 野 景 觀 中 的 視 覺 效 果 ) 。 那 些 具 生 態 或 文 化 遺 產 價 值 , 但 沒 法 顯 現 的 地 點 , 都 不 會 被 視 為 該 景 觀 的 特 徵 ( 例 如 埋 於 地 下 的 古 遺 蹟 ) 。 

其 他 評 審 事 宜

5.6.20   其 他 諮 詢 者 提 出 了 多 項 有 關 景 觀 評 審 的 問 題 。 環 境 諮 詢 委 員 會 和 專 題 工 作 坊 上 的 參 加 者 提 及 到 景 觀 評 審 怎 樣 反 映 一 個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四 周 環 境 對 該 區 價 值 的 影 響 。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和 專 題 工 作 坊 的 參 加 者 進 一 步 指 出 , 部 份 香 港 景 觀 的 特 徵 和 價 值 , 可 能 會 因 為 在 日 間 或 夜 間 觀 察 而 有 所 不 同 ( 例 如 香 港 島 北 的 海 岸 線 ) 。 香 港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學 會 及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詢 問 , 評 審 工 作 怎 樣 納 入 具 有 優 美 建 築 設 計 的 建 築 物 , 或 其 他 具 吸 引 力 的 建 築 發 展 項 目 。

5.6.21   另 外 , 在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的 簡 介 會 上 有 會 員 提 出 偏 遠 和 寧 靜 的 環 境 都 是 可 以 增 加 景 觀 價 值 的 景 觀 屬 性 。 在 同 一 個 場 合 上 , 另 一 位 參 加 者 卻 指 出 , 一 處 景 觀 可 以 因 為 交 通 方 便 而 增 加 價 值 。 

5.6.22   最 後 ,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亦 有 會 員 詢 問 現 時 已 作 規 劃 的 發 展 項 目 的 影 響 , 會 否 在 景 觀 評 審 中 加 以 考 慮 。 

回 應

5.6.23   一 個 景 觀 特 色 區 與 其 周 邊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關 係 , 將 會 是 確 立 該 景 觀 特 色 區 的 價 值 的 其 中 一 項 準 則 。 同 樣 地 , 若 一 些 建 築 物 有 助 於 提 高 景 觀 價 值 ( 如 地 標 ) , 在 評 審 該 景 觀 特 色 區 時 便 會 把 它 們 包 括 在 內 。 此 外 , 研 究 小 組 亦 會 按 照 諮 詢 者 所 提 出 的 建 議 , 當 夜 間 的 景 觀 , 如 海 港 的 夜 景 等 , 對 整 體 形 象 或 景 觀 特 徵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 便 會 把 夜 間 的 景 觀 亦 納 入 評 審 範 圍 內 。 

5.6.24   偏 遠 和 寧 靜 的 環 境 都 是 能 夠 增 加 地 方 感 的 元 素 , 因 此 我 們 會 在 評 審 不 同 景 觀 時 加 以 考 慮 。 另 一 方 面 , 交 通 的 方 便 程 度 卻 未 必 與 景 觀 有 關 , 因 為 它 不 一 定 反 映 景 觀 的 真 正 質 素 。 舉 例 說 , 原 始 的 荒 地 和 劣 質 的 工 業 景 觀 都 可 以 同 樣 地 交 通 方 便 或 交 通 不 便 。 此 外 , 交 通 方 便 程 度 可 以 隨 著 時 間 而 改 變 , 但 不 一 定 會 影 響 到 並 未 同 時 改 變 的 景 觀 的 價 值 。 然 而 , 交 通 方 便 程 度 卻 可 能 會 影 響 景 觀 所 在 地 的 未 來 變 化 。

5.6.25   最 後 , 已 規 劃 或 已 落 實 的 主 要 發 展 項 目 會 被 標 註 在 有 關 的 景 觀 特 色 區 上 , 並 說 明 該 發 展 項 目 有 可 能 影 響 現 時 所 記 錄 的 價 值 。 然 而 , 研 究 小 組 並 不 會 評 估 這 些 發 展 項 目 對 景 觀 的 影 響 , 因 為 該 發 展 項 目 尚 未 建 成 , 根 本 不 可 能 確 定 它 對 景 觀 價 值 、 狀 況 、 敏 感 度 或 特 徵 的 影 響 。 

5.7     特 定 景 觀 和 景 觀 特 色

5.7.1    部 份 諮 詢 者 提 及 一 些 他 們 認 有 特 別 價 值 的 景 觀 類 形 , 其 中 包 括 :

5.7.2    同 時 , 諮 詢 者 亦 向 研 究 小 組 提 及 一 些 有 特 別 價 值 的 景 觀 特 色 , 包 括 : 

5.7.3     諮 詢 者 亦 提 及 一 些 他 們 認 為 會 損 害 景 觀 價 值 的 景 觀 特 色 , 包 括 : 

5.7.4     除 了 上 述 各 項 一 般 景 觀 特 色 之 外 , 諮 詢 者 亦 向 研 究 小 組 指 出 香 港 境 內 一 些 他 們 認 為 具 有 高 景 觀 價 值 的 地 點 , 包 括 : 

5.7.5     被 認 為 具 低 景 觀 價 值 的 地 區 包 括 : 

5.7.6     多 位 諮 詢 者 亦 提 及 一 些 受 威 脅 的 地 點 , 他 們 認 為 當 地 景 觀 會 被 分 割 和 不 適 當 地 發 展 , 其 中 包 括 :

回 應

5.7.7     所 有 諮 詢 者 提 出 的 特 定 景 觀 特 色 的 意 見 , 我 們 都 會 在 這 項 研 究 的 評 審 程 序 中 處 理 。 

5.8     景 觀 特 色 圖 的 應 用 

5.8.1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及 專 題 工 作 坊 的 參 加 者 提 出 政 府 將 會 如 何 使 用 景 觀 特 色 圖 。 其 他 諮 詢 者 ( A8 / HKIEIA / HKIP ) 亦 指 出 , 該 特 色 圖 可 以 被 用 作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的 共 同 基 線 。

5.8.2     多 位 諮 詢 者 ( CPC / AAB / HKILA / A11 / TPB ) 亦 問 及 這 幅 特 色 圖 會 以 甚 麼 形 式 編 製 , 以 及 會 否 讓 公 眾 查 閱 。 他 們 認 為 , 若 該 特 色 圖 將 會 讓 公 眾 查 閱 , 便 應 該 資 料 詳 盡 , 而 且 容 易 使 用 。 

5.8.3     景 觀 特 色 圖 將 會 記 錄 香 港 景 觀 資 源 的 基 線 狀 況 , 幫 助 政 府 評 審 各 項 擬 議 策 略 性 發 展 計 劃 的 可 持 續 程 度 , 亦 可 供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參 考 。 ( 另 參 閱 5.5.8 及 5.6.11 段 )

5.8.4     景 觀 特 色 圖 會 放 置 於 規 劃 署 及 刊 載 於 規 劃 署 的 網 站 上 , 供 公 眾 查 閱 。 至 於 其 他 發 放 方 式 , 將 於 研 究 的 後 期 再 作 考 慮 。 

5.9     景 觀 特 色 圖 的 更 新

5.9.1     香 港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學 會 、 香 港 園 境 師 學 會 、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及 其 他 在 專 題 工 作 坊 上 的 諮 詢 者 都 指 出 , 香 港 的 發 展 步 伐 迅 速 , 因 此 , 隨 著 新 發 展 項 目 的 湧 現 , 景 觀 特 色 圖 便 可 能 會 很 快 地 變 得 過 時 。 他 們 因 此 詢 問 , 在 使 用 該 特 色 圖 時 , 如 何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 以 及 如 何 確 保 日 後 更 新 特 色 圖 時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與 這 項 研 究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保 持 一 致 ( A11 / HKIEIA ) 。 

回 應

5.9.2     研 究 小 組 明 白 這 份 特 色 圖 日 後 是 需 要 更 新 的 。 其 中 一 種 做 法 , 是 每 隔 二 至 三 年 便 對 特 色 圖 進 行 一 次 檢 討 和 更 新 , 以 確 保 它 能 夠 充 份 反 映 香 港 景 觀 的 變 化 。 這 項 研 究 會 製 備 詳 盡 的 文 件 , 以 確 保 日 後 負 責 更 新 這 份 特 色 圖 的 人 員 , 能 夠 採 用 相 同 方 法 。 

5.10   其 他 事 宜

5.10.1   部 份 諮 詢 者 所 提 出 的 事 項 不 屬 於 這 項 研 究 的 範 圍 。 這 些 意 見 摘 述 如 下 : 

回 應

5.10.2   以 上 各 點 雖 然 都 與 香 港 的 規 劃 和 景 觀 有 關 , 卻 不 屬 於 這 項 研 究 的 範 圍 。 然 而 , 它 們 顯 示 了 諮 詢 者 所 關 心 的 景 觀 事 宜 , 讓 政 府 可 以 在 日 後 的 規 劃 中 加 以 考 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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