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二零一零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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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處理規劃申請的綜合工作流程地理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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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資訊系統開發過程

地理資訊系統近年廣泛應用於不同領域,包括城市規劃工作。地理資訊系統面世後,收集、貯存、管理及分析空間數據的方式出現重大轉變。在規劃的範疇,地理資訊系統的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適當地「連結」,可進行各類規劃工作。地理資訊系統亦會應用於例如有關製作圖則及發展規管的規劃管理工作。

自九零年代初起,規劃署開始運用地理資訊系統,協助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擬備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城市規劃師及測量主任亦會使用地理資訊系統進行空間分析(例如分析土地的合適用途),以及為各類規劃管理工作查詢資料。

二零零四年,立法會通過《2003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2004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的主要目的,是簡化制訂圖則及規劃許可審批程序,令規劃制度更加公開和透明,以及加強對新界鄉郊地區在規劃方面的執法管制。修訂條例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生效。

為了實踐上述目的,規劃制度加入多項法定公眾諮詢程序。由於這方面的要求有所轉變,處理規劃申請牽涉更多程序,為規劃署帶來新挑戰。

 

採用嶄新資訊科技處理規劃申請的理據

就處理規劃申請而言,城規會秘書處接獲規劃申請後,部門人員便會着手處理申請,然後擬備規劃報告,以便城規會在法定時限內作出考慮。

人手方面,部門內不同職級的人員(專業城市規劃師、測量主任及技術主任)在不同階段會參與處理規劃申請的工作。除部門人員外,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的人員亦須提出意見和專業意見。舉例來說,環境保護署及地政總署分別會就環境及土地行政事宜提出意見。

為協助進行更佳的公眾諮詢工作及遵守現行《城市規劃條例》的其他法定規定,部門簡化處理規劃申請的工作流程,並採用適當的資訊科技應付現有情況,是最妥善的方法。

 

綜合地理資訊工作流程系統的特色

在此背景下,部門開發綜合地理資訊工作流程系統。有關系統在二零零八年年初推出,現時用作處理規劃申請,以及提供其他功能,主要的特色是(i)密切監察規劃申請的處理情況;(ii)協助適時向公眾發放資料;以及(iii)方便與部門的相關系統共用數據。

 

(i) 監察

部門人員處理規劃申請,須執行多個繁複的工序。

有關工序涉及各類主要工作,包括在不同階段向公眾發放資料、在公眾諮詢期(第16條規劃申請的諮詢期為三個星期)內收集公眾意見及擬備規劃報告供城規會考慮(報告內容包括公眾意見、有關政府部門的專業意見及部門人員擬備的詳細規劃分析)。工作流程的詳細資料載於圖表1。

圖表1:處理規劃申請的主要步驟
圖表1:處理規劃申請的主要步驟

 

部門基本上以「一條龍」方式處理規劃申請。根據此方式,任何負責人員如有拖延或出錯,便會影響整個程序。為免出現延誤,系統須密切監察所有程序。在監察工作流程時,一旦偵測到延誤或不符合規定的情況,警報系統便會自動啟動。系統將通知有關人員,要求加快隨後的工序,避免進一步延誤。

圖表2是虛擬工作流程圖,說明監察功能如何運作。在正常情況下,工序一完成後,工作流程便會分流,工序二及工序四編為一組,另一組是工序三及工序五。當工序二至五完成後,兩個工作組會合而為一,繼而展開工序六。

圖表2:說明工作流程系統的監察功能如何運作的虛擬例子
圖表2:說明工作流程系統的監察功能如何運作的虛擬例子

 

此虛擬例子中,倘處理工序二時出現延誤,工序三及工序五可以繼續進行,但工序四及工序六則不能展開(圖表2)。系統偵測到延誤情況後,不單會向負責工序二的人員發出警報訊息,亦會向負責隨後階段及同期工作的其他人員發出訊息。系統會促請這些人員加快處理工作,避免進一步延誤。

 

(ii) 發放資料

公眾諮詢在處理規劃申請的程序中擔當非常重要的角色。傳統公眾諮詢方法須面對面接觸或透過郵件及傳真溝通,這類諮詢方法未必能夠完全滿足新規劃申請程序的要求。

因此,除發出郵件和傳真這類傳統的溝通方式外,系統亦會在以下階段向公眾發放有關規劃申請的資料或收集他們對規劃申請資料的意見:

a.

在接獲規劃申請後,有關申請資料摘要會上載至法定規劃綜合網站(下稱「綜合網站」);

b.

在為期三個星期的公眾諮詢期內,邀請公眾經城規會網站在網上提交意見(圖表3);

 

圖表3:在網上提交意見(資料來源:城規會網站)
圖表3:在網上提交意見(資料來源:城規會網站)

 

c.

城規會的決定摘要會在會議後數小時上載網站,向公眾公布;

d.

會議記錄一經通過(一般是會議後兩星期),有關規劃申請的詳細決定會上載至城規會網站(圖表4);

 

圖表4:城規會就規劃申請作出的詳細決定(資料來源:城規會法定規劃綜合網站)
圖表4:城規會就規劃申請作出的詳細決定(資料來源:城規會法定規劃綜合網站)

 

e.

會議記錄通過後,公眾隨即可到綜合網站搜尋規劃申請的資料(包括位置圖及城規會的決定)。(圖表5)

圖表5:規劃申請的位置圖(資料來源:城規會法定規劃綜合網站)
圖表5:規劃申請的位置圖(資料來源:城規會法定規劃綜合網站)

 

(iii) 共用數據

方便規劃署現有的相關系統共用數據,是工作流程系統的主要優點之一。

在工作流程的程序中,在特定時間擬備的數據將會由系統的地理資料庫收集和貯存。當數據妥善貯存後,所有相關系統可隨後從資料庫提取所貯存的數據作不同用途。此設計可提升整個工作流程的效率,並確保數據一致和準確。

 

未來路向

處理規劃申請須由身處不同工作地點並負責處理不同工作的人員緊密合作。綜合工作流程地理資訊系統在協助部門人員處理大量規劃申請方面,已證實是甚具效率和成效。此系統在二零零九年共處理了1 400宗規劃申請,而接受網上提交意見的功能亦越來越受歡迎。

隨着科技發展及政府資訊科技基建有所改善,規劃署將繼續應用更多資訊科技,以提升現有系統的效率,務求日後繼續向公眾提供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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